瀏覽單個文章
E_VENS
New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10
您的住址: 台中
文章: 4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 = 是我回應你回應太認真嗎?
主軸不是在愛滋病患應不應該告知
與病情不相關的人

你與醫療業有關係嗎?
(如果要比活例子~我只能說我看的不論生死~有關愛滋的不會比醫生少~我就是"第一線救護")
如果有的話我想這問題不需要討論吧!

為什麼愛滋病列為管制追蹤?

一個醫院只要沒做好感控會如何?

如果放大到整個社會呢?

如果這裡起頭在"兒不用當兵 才知得愛滋 市所疏忽洩密"~那不就是感控出問題!

再者~這跟歧不歧視無關~是"你如何定義什麼叫做不相關的人"!

再者雖然這並非"隨即"會死亡的病毒~但是肯定發病就是會要人命!

況且~愛滋病非遺傳為主因~就如同B肝一樣!

你如果是B肝帶原者~你會不會與週遭身邊的人盡量避免體液傳染?

主動告知的人很少!

"如何定義什麼叫做不相關的人"不了解道德跟自律~所以才有法規!而且這也因為面臨到的時間與環境有所不同!一般人又如何知道"時間與環境"!就是靠患者的道德跟自律!

為什麼一堆國外外景的主持人到愛滋較多的國家都會再三叮嚀~不就是為了避免感染!

(想到再回)
舊 2010-11-10, 11:48 AM #6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_VEN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