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firmware
Master Member
 
firmware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6
您的住址: On Chip
文章: 2,202
引用:
作者allenroy0414
我雖然也認為人性本惡 = =但每個人都有個底線
如果是這樣 我看人類應該大家都自殺 讓人類滅絕
因為你不知道甚麼時候 會有個瘋子 到處亂下毒 或是拿把刀到處亂砍
你所說的人當然有可能存在 甚至以前也有案例 但是這樣就要把其他患者也算在內?



你講的我當然都知道, 我也知道愛滋是病不是罪(廢話誰不知道).

我說過了, 我認為要通知父母+配偶, 這是基於最基本保護別人的底限. 因為很多染上愛滋的人根本就不會跟醫療人員全盤托出他所經歷過的人事物.

總之我要表達的是 : 我覺得(至少我自己認為需要)應該對這類疾病有規範, 而這規範是可以保護 "正常人" , 至於已經中槍的人, 你只能祈禱他自律了.
舊 2010-11-09, 11:52 PM #5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firmware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