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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10
文章: 168
正因為父母/配偶對疾病的接受度不同....所以才必需讓患者自己決定....而不是讓區公所的人"自認"可以告知父母....

這位上報的苦主..剛退伍正要開始享受人生....得病已經人生黑暗...最需要的是家人陪著走完最後的旅程...現在又被父親打包掃地出門....還弄的鄰里皆知.....走投無路下會不會去跳樓?

若不是區公所的人犯錯.....這人本來是可以平靜的離開的.....唉

他現在最想做的是去捅區公所的人一刀吧....反正都是死....抓個墊背的....
舊 2010-11-09, 08:54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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