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兒不用當兵 才知得愛滋 市所疏忽洩密
瀏覽單個文章
MichaelLee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9
引用:
作者
firmware
即便是現在的法規這樣規定, 許多人仍然會覺得有爭議或是有不合理之處.
就像我認為最基本的愛滋病患者要通知其 : 父母+配偶, 但還是有人認為連親生父母都不需要通知.
如樓上所說 : 愛滋病患的個人隱私跟社會公益很難有平衡點
我講的是屬於公眾公布的部分啦
我認為直系血親是否要通知的部分,可以討論
2010-11-09, 08:46 PM #
38
MichaelLe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ichaelLee
查詢MichaelLe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ichaelLe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