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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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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202
引用:
作者MichaelLee
我建議很多朋友應該去看看疾病管制局的網站

尤其是關於法定傳染病的管制,通報系統是甚麼,煩請搞清楚再來講

一一指出來錯誤其實很麻煩,認為要公布的朋友,我強烈建議,看完CDC的資料你再來講要不要公布...



即便是現在的法規這樣規定, 許多人仍然會覺得有爭議或是有不合理之處.

就像我認為最基本的愛滋病患者要通知其 : 父母+配偶, 但還是有人認為連親生父母都不需要通知.

如樓上所說 : 愛滋病患的個人隱私跟社會公益很難有平衡點
舊 2010-11-09, 08:35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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