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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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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厝漢
我自已有在做網拍,和門市,ggyy 和龜龜毛毛我一律不接,因為他們不會煩,你會被煩死。

有時真遇到的時後,就要用錄音筆了。

有些人,就是喜歡小題大作~~~~

動不動就用什麼消基會來壓你,要告你呀~~~

我的回答總是一句話。
==可以呀~~~ 不過你要去領號碼牌喔。要找我的很多啦~~~

他告你就讓他告呀,他也無法舉證說~~ 你有讓他試用期呀。又是二手的~~~怎麼可能~~~


可以的話別做這個生意最好...
只要問好確定好我一向都很阿莎力,但我很賭爛那種賣你東西
前一個樣,賣完你東西後又另一個樣了

錄音的東西可以嚇嚇他們,在法院上不能當證據用,最好是有簡訊
,或網路上白紙黑字往來的存證,自己最好也另存一份,不然像我
上面說的那情況,檢舉變自裱,連平台服務者都裱你就很冏了
舊 2010-11-09, 12:20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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