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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MichaelLee
六七百就想告?

那就讓他告吧

我是很想知道他要怎麼舉證


+1
我最近也是因為買賣的事提告,不過我買的東西要六千多就是了...
他真有心就讓他告吧!免驚!!

再來就是,以後你說清楚講明白後賣家還這樣講那些就可以窺之一二了
,這種人還是別賣得好,賺那幾百塊惹來一堆麻煩不值得
舊 2010-11-08, 09:22 PM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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