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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大頭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9
引用:
作者topalan
對方有打方向燈,但是我看到方向燈的時候已經離很近了,
來不及閃......


以這段來看..我相信你也騎很快
除非這台車是在路口十公尺以內閃燈馬上切換,不然 我想 你在最外車道,本來就該假設
你前面的車都是有右轉的可能
,所以不應該發生這種事的

的確法理上你是受害人,不過能避免發生不是更好嗎?

小心騎車不超速才是王道嚕~

舊 2010-11-08, 05:20 PM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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