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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46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1
您的住址: 鬼島-高譚市
文章: 5,987
引用:
作者憨人
不用啦
我是偏向樓主把後面的交待一下就可以落幕了
不要向陽光走路一樣蓋的那麼高
網路上面事情討論討論就好了
打錯字或是說錯話
道歉也不是那麼困難
不用說到要對簿公堂或是怎樣
畢竟大家的職業不是攝影師吧


樓主女友都希望這串沉了不打算在對這串有任何回覆了還能夠期待他們的交代嗎
舊 2010-10-29, 12:55 AM #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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