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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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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你前四個字如果阿六真的抓狂火力全開轟過來..

我真的沒有任何理由相信這四個字能成立.

據我上次那串關於武力的討論(or筆戰)結論就是---->

我們最多就是能跟人家打同歸於盡. 沒了. 要贏不可能. 頂多就同歸於盡. (無其他後台撐腰的話).

不過同歸於盡與保家衛國差蠻遠的就是.


至於殺人放火強姦啥有的沒的..

我相信在軍事方面沒有正常的國家是在那邊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



引用:
作者che
保家衛國

上述四字能做到就很滿足了

比起其他第三世界國家的軍人,
恐怖行為、奴役平民、姦殺搶掠、強徵兒童為軍人的行為

好多了
舊 2010-10-22, 07:3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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