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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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就算是自燃型員工, 也要看是什麼方面比較自動自發.
說白一點好了, 其實講好聽話, 當老闆的眼線跟懂得推卸責任最好.
上面那種類型的自燃(自動自發), 省去了老闆不想表達卻又想要的特質.
以我這種自燃(說穿了就是自己去學東西把事情解決)頂多就是拿出來用一下的人才.
為什麼? 因為有能力就會有個性, 有個性就會有看法, 還可能跟老闆要的不同.
還有為什麼? 因為可能會有吸引力, 吸引一些員工, 甚至吸引到客戶或供應商等.
結果.. 老闆會防這類人, 即使他只是把精進能力當做樂趣, 卻不能當飯吃.
結果.. 老闆會用放大鏡看這個人要做什麼, 然後挑毛病打壓, 申請單不給過.
最後, 如果有必要就讓這個人揹黑鍋走路, 顛倒是非黑白並不需要能力, 需要臉皮.
這種類型的自燃, 只是帶來更多不必要的麻煩, 但如果遇到伯樂或自己出來做...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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