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真衰!順路買牛肉麵也被懲處
瀏覽單個文章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
orea2004
如果說警察是出任務像是去路邊拍違規,執勤結束回警局路上買個飯,
這樣其實也沒啥公器私用的問題。
重點在於上面的怕死啦..........
公器私用是拿來放大解釋用的啦(停車買東西的3-5分鐘也算私用阿)
畢竟買東西不在勤務內容阿........
像你所說的勤務內容應該是拍違規..
但是出勤的理由應該是沒有寫說買東西吃吧
你要逞處別人總得找出個理由才可以逞處吧
雖然那理由很強硬
2010-10-20, 07:25 PM #
46
Mi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ing
查詢Mi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i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