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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orea2004
如果說警察是出任務像是去路邊拍違規,執勤結束回警局路上買個飯,
這樣其實也沒啥公器私用的問題。

重點在於上面的怕死啦..........

公器私用是拿來放大解釋用的啦(停車買東西的3-5分鐘也算私用阿)
畢竟買東西不在勤務內容阿........
像你所說的勤務內容應該是拍違規..
但是出勤的理由應該是沒有寫說買東西吃吧

你要逞處別人總得找出個理由才可以逞處吧
雖然那理由很強硬
舊 2010-10-20, 07:25 P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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