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ustincho
以上這些殺無赦的觀念其實都是奠基在相信司法絕對能查清真相,那44人的確是罪該萬死。但我認為法官自己也無法百分百認定自己的判決是萬無一失,尤其是現在這些低水準法官。
當有天自己或所愛的人陷身冤獄,你就會覺得:浪費一些硬碟空間來做資源回收筒比直接刪除檔案要保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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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定讞不是一個法官說了算,這種案子通常都是一審二審三審更審,
一連串的審理才決定死刑。而且會經過多位法官審核。
如果一個人會判錯,兩個會判錯,但是當三個四個都認為這罪犯該死,
沒有理由還說他是被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