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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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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這玩意兒拿來台灣用的話...

前五年應該每年平均有幾千人被活活打死巴.

而且前兩年應該有人會破最高紀錄一判下來要被打個兩三千鞭的還啥的.

光現在很多八流黑道到最後上報犯的累積下來我看就可以換個大滿貫了巴.

非法交易或使用非法持有之武器及彈藥+持有或使用腐蝕性藥物或爆炸性物質+綁架+非法交易毒品或管制藥物+地下錢莊非法討債+非(不包括)謀殺行為的殺人罪+故意重傷+對婦女施暴+敲詐勒索+搶劫或結夥搶劫
<---很多都是這樣一串在犯的巴? 請問這樣判下來一次大約是幾鞭.

喔, 對了. 第12條.

光這條我看光台北市被判到到最後被打死的應該就破千人了巴.

打老婆(or稱之為家暴)在台灣算是還不是退流行的一門運動.

引用:
作者咕咕鳥
新加坡適用鞭刑之罪行
1、非法交易或使用非法持有之武器及彈藥
2、持有或使用腐蝕性藥物或爆炸性物質
3、施放煙火
4、綁架
5、非法交易毒品或管制藥物
6、地下錢莊非法討債
7、海盜
8、暴動
9、非(不包括)謀殺行為的殺人罪
10、非法入境或非法居留
11、故意重傷
12、對婦女施暴
13、強姦
14、敲詐勒索
15、搶劫或結夥搶劫
16、(破壞法)-如汪達爾人(野蠻人)式的無知而破壞文化藝術品者。例如街頭非法塗鴉等行為
17、無故侵入住宅或破壞門窗侵入住宅

3...我無所謂反對不反對....
7..台灣沒有吧
其他的..我都贊成
舊 2010-10-18, 11:21 A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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