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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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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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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theoricon
如果台灣引進新加坡鞭刑的話
8、暴動
國會打架算不算暴動?
算的話一堆立委要被鞭了吧
9、非(不包括)謀殺行為的殺人罪
也就是過失致死對吧
在台灣死於車禍每年平均6~7千人以上
代表每年最少可能會有6~7千人(肇事沒死的)會被判鞭刑
16、(破壞法)-如汪達爾人(野蠻人)式的無知而破壞文化藝術品者。例如街頭非法塗鴉等行為
台灣很多人在玩街頭塗鴉,前陣子還出國比賽拿冠軍的樣子
不知會不會被鞭


8..不算...立委立法時一定給自己加上免責權
16..要塗鴉..可以...請先告知牆壁所有人..取得同意證明書....

超速闖紅燈不用鞭...
因為..當你發現..如果你超速闖紅燈因而肇事..你的屁股會變色...
你就會開慢一點..守規矩點...
萬一出了車禍..對方倒地昏迷..你也會趕快叫救護車..
如果他掛了..你又無法舉證你沒過失...屁股變色的機會很大...
當你發現a行為(違規)會增加b結果(過失致死)的機會,而受到c(鞭刑)的處罰
你只能減少a行為,降低b結果的風險
舊 2010-10-18, 08:42 A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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