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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6
文章: 658
引用:
作者justincho
以上這些殺無赦的觀念其實都是奠基在相信司法絕對能查清真相,那44人的確是罪該萬死。但我認為法官自己也無法百分百認定自己的判決是萬無一失,尤其是現在這些低水準法官。

當有天自己或所愛的人陷身冤獄,你就會覺得:浪費一些硬碟空間來做資源回收筒比直接刪除檔案要保險多了。
所以您認為司法就像是你在用電腦時
漫不經心地隨意刪除檔案一樣?!
也許台灣有許多髮醬的確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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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真是陷身冤獄如此的理由,
那如何補償被冤獄者的損失?! 又有補償被誣告者的損失嗎?!
怎不見團體要求這些事情卻有團體要求廢死?!
舊 2010-10-16, 05:06 PM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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