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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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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你這回文也是很低階的類型說真的.

用點心.

我之前做過功課所以"略懂". 皮毛而已.

不過我主要幹樵的是"不要把買蘋果的歸類為白癡".

也請勿轉移焦點.

如果你還是覺得我講的是"老子才懂"而不是"理".

那麻煩請黑掉or, 檢舉我.

謝謝.

引用:
作者mobius797
有理不代表有禮
講話客氣點大家開心
不用一副只有老子才懂的屌樣
舊 2010-10-14, 08:49 PM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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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