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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dunh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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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您的住址: 台南古都
文章: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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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X-隱者
小弟我有點不太明白當時的協議...只大概瞭解
當時在協議上有所爭論是在於,我祖父願意給樓下親戚奉養
而他們房間不夠用,才要我們樓上放神明廳...
我媽當時有說 那不如我祖父住我家這層,樓下前廳當神明廳

我的想法是 既然是讓一間房給祖父住,那放神明廳沒話說
那祖父過世後,他們把房間挪為自己的客廳 反而繼續使用我們的神明廳
這樣合理?
我親戚一直跟我說,神明是公有的,就繼續放著
那如果是公有的..住外面的親戚為何不輪流拿回去供奉

今天我自覺不尊重神明,被打算我應該
不過他們的態度就如我上面講的
不去動神明他們根本不想協商
還要我自己去找其他親戚講這件事
變成是我再鬧一樣


以下是小弟的建議 聽聽無訪

如果真想處理 建議先去搞清楚當初的協議(問令堂吧)
這種協議相信當初應該有長輩在場 不然很難成立
如果令堂也說不清楚的話 也ok啦 趁這次衝突 一次說清楚 也是一個方法
協議是人訂的 當初立協議的人(你祖父)也已駕鶴西歸了
有不妥當的地方應該可以想辦法再協調的

假設上述方法都無法執行
那只有請樓主快快強壯自立...翅膀硬了改天再回來玩....
你不在該地不代表沒所有權(後續請自行延伸....
__________________
2003年的帳號不小心陣亡囉
人類最偉大的發明除了電力以外...就是酒
舊 2010-09-26, 02:49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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