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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b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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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竹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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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X-隱者
小弟我有點不太明白當時的協議...只大概瞭解
當時在協議上有所爭論是在於,我祖父願意給樓下親戚奉養
而他們房間不夠用,才要我們樓上放神明廳...
我媽當時有說 那不如我祖父住我家這層,樓下前廳當神明廳

我的想法是 既然是讓一間房給祖父住,那放神明廳沒話說
那祖父過世後,他們把房間挪為自己的客廳 反而繼續使用我們的神明廳
這樣合理?
我親戚一直跟我說,神明是公有的,就繼續放著
那如果是公有的..住外面的親戚為何不輪流拿回去供奉
今天我自覺不尊重神明,被打算我應該
不過他們的態度就如我上面講的
不去動神明他們根本不想協商
還要我自己去找其他親戚講這件事
變成是我再鬧一樣

神明廳都是要放在"最高"的地方,

你想想如果放在2f 上面有子孫,

在神明廳上面這樣踩.對嗎?

另外神明廳是不能推太多雜物的...

祖先是大家的.說實在一起拜,真的是應該的..

小的是蠻傳統的人,如果今天我是你,我會蠻高興早晚為祖先去上柱香

而不是要趕走他,

呵 你有看過誰家的公媽 三不五時就在搬家的嗎?

吃虧就是佔便宜,祖先不會凹你們的

有失一定會有得的

改變心態世界會更美麗..
__________________
Put your hands on your conscience!
And you say:you accept that!
舊 2010-09-26, 12:00 AM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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