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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1
引用:
作者abo5738
台灣如果先註冊在開

相信日本人來打官司也不一定贏

沒註冊 就比較不好

我是覺得拉麵這種東西

可以自創品牌店名

東西不就那幾樣
幹嘛連店名就愛學別人 台灣人的劣根性吧
心中總認為外來的東西大家比較喜歡

我吃過很多拉麵店 有沒有附飲料
是否物超所值

只要我發覺老闆做不到 我想我就不會去第2次了....


拉麵還蠻便宜的

50元就可以吃到的~
     
      
舊 2010-09-22, 09:32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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