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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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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台北市~
文章: 1,783
Post 嗯..

你的問題點是.

如果偷東西就可以這樣搞.. 偷東西的先死以後連去領屍的家人都可以一並打死.

那台灣還有沒有人敢住.

如果沒人敢住..

那還有誰會偷呢.

引用:
作者53346
小偷被打死后 两个哥哥去领尸又被打死

台灣如果這樣不曉得還有沒有人敢偷東西
 
舊 2010-09-21, 01:36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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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凡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