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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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fantasielf
都已經附上精神狀態證明了,還要附上什麼?
而且之前幾個案例,還要被害者證明自己有反抗...是怎樣?
我是覺得法官心態比較有問題,說少女性教育考試都100分,所以對這方面已經有認知啥的...
那,那樣推論下來,小六生物理化學滿分,就可以直接進中研院啦,還繼續升學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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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誤會了,因為該名少女當時已年滿16歲
要成立乘機****罪
檢察官要舉證的不應該是這種跟案件無直接關聯的文件
而是事發當時與事發後該名少女的精神狀態
確實對性行為沒有明確的認識
或者是性行為發生是違背少女意願的
即使少女沒有明確意思表示
但是看判決主文,檢察官的舉證都很模稜兩可
所謂的舉證是要從少女的言行舉止來作證明
既然知道自己面對的是中度智能不足患者
連好好把話問出來都做不到,
都是自己臆測跟靠文件間接推論的東西
縱然少女的價值判斷標準與他人不同
但在少女本身表現對性有明確認識
且不認為性行為發生違反自身意願的情況下
你要憑什麼認定妨害性自主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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