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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新聞及少少法律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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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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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8
您的住址: 懶熊那結實的懷抱,沉穩的打呼聲中
文章: 8
引用:
作者
supstring
yahoo 刪新聞?!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P...%20%20%20&LCC=1
第 240 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
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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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僅會保障自身法益,而並不保障個人權益…
所以說,台灣是20歲成年?
還有....做小小事警察就可以得嘉許了...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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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深愛的熊抱,就是最簡單的幸福
HELP!!MP3 掛點後拯救file問題
新相機介紹一問
2010-09-10, 04:36 PM #
3
Move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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