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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性侵犯應該剁雞雞才能有效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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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linesv
*停權中*
加入日期: Oct 2005
文章: 1
引用:
作者
fantasyxxx
問題是,
假如是頂罪或誣告呢?
或者是多重人格?
1.頂罪與誣告 要提出證據 2.多重人格 也要辦理 多重人格沒有治外法權 3.所以以後犯罪殺人 乾脆說卡到陰 是替天行道 不然怎麼被附身 咱們討論的是常理 常情 並非討論個案特例
對付變態 用變態手段 只是剛好 因為他們沒想過 在他們對別人變態的時候 會毀了被害人的一生 使其對類似情形感到厭惡或覺得自己很髒 不敢面對人群深怕讓人知道會被唾棄 造成別人一輩子陰影 對變態之人處以極刑 我個人舉雙手贊成
2010-09-08, 01:30 PM #
31
skylines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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