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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海豹
我覺得應該建立"公娼"制度
公為公家,也是男姓
政府將性侵犯集中成為"公"娼寮
提供有性需求的女性,以廉價的方式解決性需求
性侵犯一人少則一日服役3次,多則10次
如此進行強迫的治療,也能安慰天下寂寞女性云云
更能用強姦的方式,逞罰這些罪犯,以快民心
亦使強暴犯再無多餘的精力犯案,如此一舉數得
何樂而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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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肛肛營』,所有性侵犯集中管理
供獄中其它表現良好之人犯有性需求時使用
不但可解決獄中人犯之性衝動需求,亦可讓性侵犯了解受害婦女被性侵時的痛苦
及一輩子留下的心理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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