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咕咕鳥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8
您的住址: 墓仔埔旁的樹上
文章: 1
引用:
作者Totenkopf
我還是覺得不大對勁耶
鄭主任的言行如果有違反其公務人員身份應有的規範,那應該以公務人員懲戒法處理
如果鄭主任的放消息影響到氣象局的權責,那應該是以氣象法辦理
這兩個法律應該都沒有"FACEBOOK停權"的罰則吧?
現在這算是什麼跟什麼呢



公司給你選...fb停權和調離現職去顧倉庫....二選一...
你會選那個?

照我看...
facebook...不該停權
鄭主任該調離現職
     
      
舊 2010-09-08, 09:18 A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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