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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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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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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NOPIG
超時工作只有罰2K~20K罰鍰...

沒有任何不改善就歇業或者是強制執行的罰則,

老闆也不會被抓去關,主管也不用負責,

「台灣似乎沒有過勞死的案例。」(有規定沒認定)

頂多就是有人舉報就罰點錢,把人開除。

97年後修法,從一年一個月資遣費改

做滿一年才半個月資遣,

而且不給資遣費好像也不是挺嚴重。


如果你是老闆,你覺得以上罰則好害怕嗎?

把多數的勞基法翻過,會發現那罰則只是唬唬老百姓的。

(偽)老闆:好害怕
趕快把下面那些人操一操壓壓驚
咦?我這麼怕為什麼還會笑?
__________________
~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舊 2010-08-16, 09:41 AM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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