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it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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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NONOPIG
超時工作只有罰2K~20K罰鍰...
沒有任何不改善就歇業或者是強制執行的罰則,
老闆也不會被抓去關,主管也不用負責,
「台灣似乎沒有過勞死的案例。」(有規定沒認定)
頂多就是有人舉報就罰點錢,把人開除。
97年後修法,從一年一個月資遣費改
做滿一年才半個月資遣,
而且不給資遣費好像也不是挺嚴重。
如果你是老闆,你覺得以上罰則好害怕嗎?
把多數的勞基法翻過,會發現那罰則只是唬唬老百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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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老闆:好害怕
趕快把下面那些人操一操壓壓驚
咦?我這麼怕為什麼還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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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由一個笑容開始,用一個吻來成長,用一滴眼淚來結束。
當你出生時你一個人在哭,而所有在旁的在笑,因此請活出你的生命,
當你死的時候,圍繞你的人在哭而你便是唯一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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