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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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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762
引用:
作者起司頭棕褲褲
人多就是正義的一方
我贊成陪審團制度
成員則由電腦亂數抽選
讓法官、原告與被告等等都無法選擇及得知陪審團人員名單
所以需要另外成立一獨立機構決定人員名單
反正倫理道德法律標準本來就是浮動的
思想不管好壞只要跟周圍環境格格不入
變成千夫所指的對象
那思想、觀念再好也沒有用
人多就是正義的一方

陪審團會有族群意識問題。

一個黑人嫌犯抽到一整排白人陪審員,那就死定了。沒罪也變有罪。

而且亂數抽簽,根本無法判定陪審員的程度、意識形熊、心理狀況(很多心理有問題的人是不會就醫的,抽到反社會人格者,嫌犯就衰到爆).....
舊 2010-08-13, 06:39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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