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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1
引用:
作者Totenkopf
不是政府"想不想",政府是一個工具,它要依法辦事
目前法律下政府就是"依公告地價"徵收地價稅,當然也是"依公告地價"徵收土地
要改變現狀得修法
不過要怎麼認定所謂的市價,要怎麼讓土地所有權人願意接受依市價課稅而暴增的支出,那又是另一回事了


信義區全按原價收回來............
舊 2010-08-09, 08:11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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