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enkopf
1.我前文中用詞是"部份",可不是"少部份",既然我沒有看到"每一個"鄉民都出來表達同樣意見,自然也必須用"部份"這樣的詞來形容那些表達意見的比例,這是一個在資料不夠充分時比較保守的形容詞,百分之一是部份,百分之九十九也可以是部份,可是呢,如您前文所用的"絕大部份"一詞就比較不一樣,這個詞雖然也不代表百分之百,但在認知上必然是某種程度上的多數,那應該是有做過某種程度的科學統計才能確定,是不是啊?
2.可以影響開發案成立與否的事很多,可以表達意見的管道也很多,但如本人前文所述,環境評估會議應該是一個科學的、客觀的事實評估,試想一個會嚴重污染環境的開發案能因居民贊成就讓環評過關嗎?或是一個對環境影響在法規上可接受的開發案能因反對意見就寫出環評不過的報告嗎?這豈是環評的本意呢?
3.不回覆的原因是實在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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