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原來被害者不出庭,加害者就無罪
瀏覽單個文章
Crazynut
Master Member
加入日期: Apr 2001
您的住址: 高雄
文章: 2,247
在加州,逃亡就是有罪判定。
法律全憑一張嘴,任法官或律師講得天花亂墜、頭頭是道…頭過身就過。
殺人毀屍滅跡者有福了,受害者如果消失不見,遵此辦理豈不是皆大歡喜。
一定會有法律高高手跳出來說,這是不一樣的,對吧?雖然毫無說服力,但也頗具娛樂性,有興趣不妨看看他們的表演吧。
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檔真是礙眼…還是讓版面乾淨點吧!
2010-08-02, 07:02 PM #
31
Crazynut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Crazynut
查詢Crazynut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Crazynut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