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Totenkopf
是最快應付事兒的辦法,卻不是最快辦好事情的辦法
既然時間緊迫,更應該打電話甚至見到人當面談清楚並瞭解對方意向,才能對這行程安排做確認
像這樣留個言算是什麼呢?如果大春不是天天上BLOG看留言怎麼辦?如果大春看了之後沒回應怎麼辦?外交部跟新聞局的事情還要不要辦下去?
如果我的助理對我交代找人的事這樣處理,我會認為他根本沒用心想把事情辦好,我會覺得這是個敷衍塞責的職員,而為了以後的事情能辦好,我會想把這個職員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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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電話找出來需要多久?新聞局去問電話就問得到?除非出版社人人有他的電話,除非張大春有交待電話可以隨便給。
我的習慣是公事上的往來我不會留我的手機號碼,只留公司電話,我相信張大春不會願意手機要常常接到不認識的人的電話。下午時間比較容易聯絡的方式應該是打電話給NEW98留言,他沒這樣做表示他對張大春並不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