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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qml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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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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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chelle-lai529
1.那官員一定覺得月亮,太陽,星星都是繞著自己轉。
2.官員急,秘書急,民眾就有義務配合,否則就是妨礙公務嗎。
3.外賓是賓,內賓就是草嗎,外賓要求就是緊急事件,民眾就得排除萬難赴約,否則就是耍大牌嗎。
4.會讓官員這樣搞,那就是不緊急了。
5.一個公司急,關另一個公司屁事。


說得好,推推推~~~~~~~
要邀請一個人出席某某活動最少也打一通電話吧,在 blog 上留言這種方式是在搞笑嗎?先不論這樣尊不尊重受邀人,那位秘書是如何確信她的留言一定能及時被看到呢??受邀人可能本來是有意願去,但看到留言時已經太晚而無法及時準備只好作罷的可能性也不是沒有。這種留言方式不確定性太多了,根本完全不可靠,而這位秘書卻選擇了這種方式來連絡,如果是在一般公司秘書這樣辦事的大概被幹到翻掉了吧 (阿~對方是女的,我是指被罵到翻掉的意思啦~~~~)

要邀請某人就去對方的blog 留個言就好囉,這樣我也能當新聞局秘書囉。
 
舊 2010-07-29, 11:02 AM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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