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son7ks
每個人一出世就先享用國家給予的各種福利←預支
長大成人後,開始繳稅支付原先享用的部份,
並預付退休後的享用的各項福利←償還及預付
退休後享用的各項福利←取回原預付金額
而在繳稅的過程中,有養育子女還得到國家的獎勵←扣除額
所以無養育子女者,實際上比有養育子女者繳的還多,
也就是說無養育子女者實際上是溢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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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仍然沒搞懂: 上述理論是預設每一世代納稅人數大約相等,
但若被預支的下一世代人數明顯較這一世代為少,下一世代的
平均負擔勢必較這一世代為重。若這一世代更多人選擇不生養
子女,下一世代平均負擔加重的問題勢必更為嚴重。
是否生養子女是個人選擇,但既然討論到納稅與補助,這類政策
當然應該要兼顧到世代間的權利與負擔。預支現象已對下一世代
不公平,更要靠養育補助之類政策來平衡前後世代的權利與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