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生 Facebook 事件之後,我忽然想起久遠的一段往事,那是我今生最窘最無辜的事,而且那還是一件觸犯法律的事。好在很快就澄清疑慮,沒有被帶到警局拷起來才被發現抓錯人。
那年我還是研究生,半夜三點,正在專心研究論文。好吧,我承認玩太晚,只好半夜夜拚。
那天寢室只有我和一個室友在,他十二點多就上去睡了。因為天氣熱,我把房門打開,努力鑽研論文。這時忽然有人站在門口,用很兇的口氣說:
「你在做什麼!」
我嚇一跳,怎麼三更半夜有人在那邊,我看,是宿舍管理員,我感到很疑惑,看他的樣子好像發生什麼大事。
我回答:「我在研究論文啊.......有什麼事嗎?」
沒想到他居然開罵起來:「什麼事?你問我什麼事?你自己做了什麼事不知道.......」
我說:「我真的不知道什麼事.....」
結果他完全沒在聽,說:「看你長這麼清秀,居然會做這種事........balabala........」最後又說:「等下教官來,你自己跟他說,由他決定要不要報警。」
啥?教官要來,還要報警?
我真的丈二金剛摸不著頭腦。不過我清楚知道,我很善良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然後教官來了,管理員和教官交頭接耳一陣子。
我先開口:「教官,我真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我想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我十二點左右回來,洗完澡後就一直在研究論文,不清楚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教官果然比較理性一點,他問我:「你是XXX的男友嗎?」
我說:「我不知道誰是XXX。」
只見教官眉頭一皺,發現案情並不單純。
他說:「我可以看一下你的電腦?」
我說可以。
教官和管理員走進來看我的電腦,我把目前開啟的視窗展示給他看.....
他看完問了一下:「你的 IP 是 xxx.xxx.xxx.42?」
我說:「不是,我是 43, 42 是我室友。」
我用 ipconfig, 證明我的 IP 是 43.
教官問:「那你室友呢?」
我說:「他在睡覺,不過他十二點左右就上去睡了,要把他叫醒?」
這時我室友忽然說話了,顯然他早就被我們吵醒,他說:「我已經醒了,有什麼事嗎?」
然後教官開始解釋一切,有人用 .42 這個 IP 在大約兩點多的時候,在某公開論壇散發某個女生一系列祼照。然後教官根據學校註冊資料,通知管理員先到我們寢室「抓兇手」。
因為管理員一來看到只有我一個人在用電腦,就以為我是兇手。
這時來了另一個男的,看起來是學生。教官問他認不認識我們,他說不認識。這時教官跟他說明一下情況,那個男的馬上打電話給女方,報告目前情況。因為這男的太熱心了,三更半夜這樣無怨無悔,所以我認為他和女方應該關係匪淺,不過我也沒問太多就是了。
後來我室友說,他的網路最近都不通,疑似遭到盜用,已經在幾天前報請計中處理。
我說我可以證明一切,而且我室友十二點多就上去睡,電腦也已經關閉,那時我剛回來。他唯一可以行兇的時間是我去洗澡那段時間,但顯然和案發時間不符。
當然兇手還是可能是我,為了洗脫我的嫌疑,我決定親自抓出兇手。
我跟教官說:「如果他有辦法盜用我們的 IP, 那顯然他和我們是同一個網域,同理.........兇手就在附近幾間寢室!」
不過這個推理是廢話啊,誰有那個女的祼照還不明顯嗎?直接調學校資料破門去抓人就好了。
不過我想教官應該早就定案。我和我室友跟著教官一起去抓人,也沒什麼困難,兇手很快就承認犯案。
因為我和室友的嫌疑洗清了,就回寢室睡覺,事情的緣由也懶得去了解。
後來也沒收到任何通知,本來想說如果有報警的話,可能會找我們去做筆錄, 或許學校最後選擇私了,相信女方也不想把事情再弄大。
結果這個好傻好天真害我無緣無故被痛罵一頓。
我應該跟兇手求償精神損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