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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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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您的住址: 澎湖•馬公
文章: 332
人家劉先生寫寫故事你也相信
以前有個人氣作家苦先生
也不是寫了一堆愛妻故事
結果咧!!
嚴格來說
你女友沒有正式分手就先跟別人往來
這就是劈腿
這會慣性的
舊 2010-06-26, 10:01 AM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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