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東西給寄回去了,不過我沒有先叫他轉帳………
(因為對方是個店家,非個人賣家,所以我選擇相信對方不會收到物品以後賴帳)
想說還是事後在跟他討郵資比較好,因為他們寄來的那種牛皮帶包裹應該比較便宜………
要不然到時候先轉給我的錢是以他們使用的那種包裹郵資,這樣變成我虧錢。
因為他們只有用一個裝文件用的牛皮紙帶裝商品寄來,裡面啥泡棉都沒有。(有點隨便)
我則是用便利箱塞泡棉寄回去。我可不想到時候東西被郵局壓爛了,結果他怪到我頭上。
我想…應該不會有店家為了嫌那70元的便利箱郵資太貴拒付而把名聲搞臭(而且畢竟是你自己寄錯在先的)
而且這會寄錯真的算是一件很嚴重的內部管理疏失∼
完全沒我的下標記錄,我也沒有轉帳,結果商品卻寄到我家來。
(我有查了一下這商品網路的價格,大約接近兩千元。)
本來還想說,該是不是贈品吧………(不對勒,最好是贈品會送這麼好的東西

)
想另外問個問題∼
他寄來是有附發票的,這樣對方要告你也是告的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