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marks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文章: 4,273
引用:
作者ucmwsky
有人看得懂這篇報導的邏輯嗎???

到底是怎麼代理怎麼侵權,又是怎麼告來告去??

只是前一個人花錢設計的外包裝直接被後一個用走
沒得賺還倒賠所以當然要告啦
舊 2010-04-20, 12:47 AM #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marks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