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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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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補充一下!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貿易許可辦法
第 7 條 大陸地區物品,除下列各款規定外,不得輸入臺灣地區:
一、主管機關公告准許輸入項目及其條件之物品。
這邊的主管機關不知道是該指誰呢?經濟部?國貿局?衛生署?
還有就是有爭議的貨品都是以進口人用藥品輸入的,而且是必須經過衛生署跟國際貿易局的許可!
不知道這個藥品的使用管道會不會有管制呢?
     
      
舊 2010-03-20, 11:23 A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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