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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我也有這種疑問,假如是為了錢,以她們的條件找男人包養應該沒問題,應該是認為當****出名後可以轉行當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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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0-03-17, 10:15 AM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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