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ateu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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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樓主,希望你向繼續的向前走之後,會找到你的彩虹
之前我的情況跟樓主有點地方不同
不同的是,女生是用電話打給我的
她說 : 我現在已經跟這個男的住在一起了
我說 : 你喜歡他嗎?
她說 : 我對他的感覺很好,所以我是打電話來跟你講分手的
在接到這個分手電話的前5鐘,我才被上一家公司的上司通知,我要被資譴
後來想一想,真的是負負得正阿,兩種的痛苦湊在一起原來不會這麼痛
因為當時我真的很窮,負債不少,努力的幫家裡還債,後來在離開的後一天
就馬上找到新工作了,就開始新的生活
我想表達我自己的一種想法
其實,只是不愛了,我想當時可能沒有給我前女友夠多愛的感覺
愛,如果要用金錢和安全感包裝,看似很合理,但是,愛情要是談理的話,就不是愛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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