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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lexchao
大家都說不適任就開除???要真照勞基法規定,勞基法有規定不適任就開除這種事嗎???
另外何謂不適任,工作不會作嗎???以我舉剛剛我們公司裡面的天兵學弟來說就好
你說他工作不會作???可以會作啊,但是一般正常人10分鐘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他要花40分,你要怎麼說他不適任,為了開除他去修改工作規章嗎???那可能會改到瘋掉
另外就算小主管認為他不適任,送上去了,上面人事主管又做好人,又壓下來
(另一方面你認為他不適任,是不是某程度上就是給錄取他的人事或是其他高層難看)
多搞兩次,弄不好變成小主管自己有麻煩,什麼問題??你督導不週啊,工作傳承有問題
叭啦叭啦,問題多了,很多事其實不是大家想的這麼容易
尤其是如果公司小有一點規模,常常有很多問題不是說炒就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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