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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mhung
新聞中的老板當然有錯,不過個人認為他最大的錯是沒在去年就把這個員工給Fire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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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很多上面的人都有一種爛習慣,不想當壞人
以我們公司來說,我們team裡面有個學弟,根本就不行
工作馬馬虎虎,出問題就裝死,一般公司或許沒關係,你混一混就算了
我們公司是金融業,工作上常常是幾億幾億的錢在跑,混出事來誰扛的起
常常一個星期一小錯,一個月一大錯,成了標準的人見人怕鬼見愁
但是反應給上面的,上面的總說要給他機會,事實上就是上級是爛好人,不想當壞人,
然後呢,上上級是太極拳高手,什麼事都裝不知道,為什麼裝不知道???
裝不知道就不用扛責任,出了事就讓第一層的上級和與他同班工作的人去扛
以這次事件中的公司還可能有另一種情況是有後台(好像是公家機關委外經營的公司)
這種混到天昏地暗的常是某某某民代介紹來的,普通小主管哪有這種膽子敢炒她
只好想辦法叮到她自己受不了辭職(別讓我猜中就是這個女民代介紹去做的)
大家都說不適任就開除???要真照勞基法規定,勞基法有規定不適任就開除這種事嗎???
另外何謂不適任,工作不會作嗎???以我舉剛剛我們公司裡面的天兵學弟來說就好
你說他工作不會作???可以會作啊,但是一般正常人10分鐘就可以完成的工作
他要花40分,你要怎麼說他不適任,為了開除他去修改工作規章嗎???那可能會改到瘋掉
另外就算小主管認為他不適任,送上去了,上面人事主管又做好人,又壓下來
(另一方面你認為他不適任,是不是某程度上就是給錄取他的人事或是其他高層難看)
多搞兩次,弄不好變成小主管自己有麻煩,什麼問題??你督導不週啊,工作傳承有問題
叭啦叭啦,問題多了,很多事其實不是大家想的這麼容易
尤其是如果公司小有一點規模,常常有很多問題不是說炒就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