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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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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ginhwa
這問題其實是兩個問題
員工本身的職業道德是一個問題
公司本身的制度則是另一個問題
把兩個問題攪在一起談就算談到天荒地老也沒不能解決的

員工有錯~照規定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但是制度有錯在先
應該先修改制度
然後再以修改後的制度去處理員工的問題
而不是只怪員工或怪制度

員工本身很混沒錯
但是他今天去陳情公司制度有問題卻不是胡扯
老闆搬出他上班狀況罵一罵就草草了事
那公司內認真上班的員工就要繼續被這種錯誤的制度荼毒嗎

議員接受陳情是應該的
但他不應該只站在維護陳情者的利益為出發點
若他一開始就是以制度面來著手
哪怕這位員工職業道德優劣
都不會模糊他今天該處理的焦點
更不會有踢到鐵板的窘況了
只能說那位老闆果然是大江大海過來的
三言兩語就規避自己該負的責任

台灣真是一個奇怪地方
什麼事情找議員出面就可以解決問題
 
舊 2010-02-05, 02:04 PM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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