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haotommy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遲到一分鐘扣500元 北市:違法 需立即改正
中廣 更新日期:"2010/02/04 13:05"

台北市議員接獲一名社教館離職員工陳情,質疑社教館的勞務委外廠商「聚光工作坊」,訂定了對員工不合理的管理遲到規定,員工只要上班遲到,每小時扣薪500元,遲到一分鐘就算遲到一小時,當月如果累計遲到四次以上,每一小時扣2000元,今天(4號)陳情員工出面指控,這家聚光工作坊的不合理規定,根本是壓榨勞工,北市勞工局回應,遲到一小時扣500元的規定已經違法,會要求改正,如果業者不改,就會依照勞基法開罰,最高可罰6萬元。(林麗玉報導)

台北市一名社教館的離職員工,向台北市議員許淑華陳情,這名員工是在97年服務於社教館,到去年7月之前,月薪35000元扣掉勞健保費,月實領34000多元,不過到了去年7月之後,公司的管理制度改變,其中工作規章居然規定,上班遲到每1小時要扣 500元,當月只要累計第四次遲到,每一小時扣2000元,原本一個月35000元的薪水,竟然曾經一個月只實拿了18000多

元,這名員工離職之後,向市議員陳情,質疑這家公司根本是壓榨勞工。市議員許淑華質疑,這名員工一個月的日薪算下來不過1100元,照這家公司的遲到規定,遲到一分鐘就被扣了500元,等於半天的薪水就沒了,如果單月遲到第四次就扣2000元等於要做兩天白工,以這名陳情人原本的35000元月薪,就曾經一個月只實拿了18000多元薪資,不過業者陳俊餘回應,這名員工請假太多,加上常遲到,才會扣除該扣的薪資,至於遲到一小時扣500元,訂出嚴格的遲到規定,是基於沒有紀律的演出是最大的災難。台北市勞工局專員呂基榮回應,依照勞基法的規定,這家聚光工作坊對員工的打卡及遲到規定,例如遲到一小時扣500元,不符合法令,已經違反了勞基法。另外勞工如果有提供勞務,資方應該要全額支付工資,對於這家聚光工作坊的部分規定,有違勞基法,北市勞工局會立即輔導要求改正,如果不改正,就可以依照勞基法第79條,最高罰處6萬元的罰款,也應與勞方協調,返回不合理扣除的薪資。另外儘管是社教館委外管理,社教館也應該負起督導責任。
     
      
舊 2010-02-05, 11:31 AM #2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haotommy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