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住大型社區卻不配合繳管理費的自私鬼還真多
瀏覽單個文章
M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
Elros
當然是帶女朋友去啊~
沒有賣掉
當初買的時候就登記在前女友名下
分手後我也沒給她要回來
因為我覺得分手後還去跟人家要回交往時送的禮物老實說是有點沒品
而且反正我還很年輕錢再賺就有了實在沒必要去跟人家計較這些...
當女友就有房子了
各位女性請注意阿..............
請自行報名當肥貓的女友
2010-02-05, 11:06 AM #
82
Ming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Ming
查詢Ming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Ming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