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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us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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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196
引用:
作者uyfduyjhy
雇主哪裡不合理了?
如果只是遲到幾分鐘也就算了,一個月裡遲到好幾天
而且每次都是遲到1小時以上,這樣還有全勤?別鬧了,規則不是這樣訂的
連從來不講道理的議員也知道自己理虧,我不明白你認為雇主哪裡不合理


新聞不是都有後續說明了
遲到幾分鐘扣500元的話 這是明顯且絕對的違法行為
要定內規可以 但訂完後請送審 同意後才可實施
就算要懲處員工 也可以 但一切照規定來 不然就不需要政府了
舊 2010-02-05, 10:34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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