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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0
您的住址: Taipei, Taiwan
文章: 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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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說出"產業創新條例"中抽窮人稅,並補貼富人的的部份出來
不然你也只是邏輯上錯誤的嘴砲而已

本來沒這產業的,稅也是抽不到
有了這產業,沒對它抽稅
同樣都是沒有稅收,後者這樣子叫窮人養富人?
邏輯錯誤的人在這社會真多
正確的方法,是公司賺錢發股利給東,就對股東抽稅


有關產業園區的開發,未來政府可利用公權力徵收土地後,再與開發商進行契約約定、合作。景氣好時,土地售價超過成本,由開發商與政府設立的基金共享利益;超過一定期限仍無法出售時,政府可用合理價錢補貼給開發商後,取回土地,或是將土地移轉給開發商。

土地徵收,花的是納稅錢吧,除園區本身外,週邊道路,電力供應,水管....等等
也是要花錢吧,這些納稅錢花了後使用者卻不必繳稅,這樣不叫補貼嗎?

以台塑來說,台塑六輕每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達六千七百五十五點七萬噸,佔台灣全年二氧化碳排放量百分之26.57,不過稅率是12%,我們繳空污費,將來可能要收
能源稅。整個台塑集團碳排放量大約是全國的三分之一以上,台塑的汽油大多外銷,
,所以不是很簡單的光只有帳面上的租稅優惠,其他很多地方也是大家買單。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8F...%BC%81%E6%A5%AD

基本上不反對用補貼的方式來扶持產業,只是總該有個期限吧。
太過長期補貼實在有違公義。
     
      
舊 2010-02-04, 04:56 AM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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