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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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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abo5738
還要包含其他 車子 啥的財產 之前我有談到富所得稅制就是如此
台灣稅制需要大改革 不是光只有 用奢侈稅 那幫助有限
可以訂一個級拒 例如 每300萬 一個門檻也可以

手中財產加房子車子 珠寶等等 沒有300萬根本不用繳稅
300萬到 600萬再算一個標準 繳多少 等等以此類推
對財政才會有大幫助 真正幫助窮人
健保 也可以用類似方式 以看的次數交健保錢 排除慢性病
不然漲健保費 目前也只是暫時的..........

車子其實是負資產,會一直吃錢,而且是消費性的東西
課持有稅很不合理
一般都是消費稅(在消費時併入)方式課
最多是以排氣量再加消費稅

珠寶很難查,除非抄家不然很難知道有多少
難度太高,可能花的錢比課的稅還少

房子看得見,跑不掉,而且價格查得到,再加上是有限資源
有人佔用了,其他人就無法使用
所以房屋以市價課稅是好稅
一來稅收會暴增:
全台灣100兆元的土地可課稅,課1%稅收每年就有1兆的稅收,台灣年也才1.5兆的稅收
二來防止壟斷土地的問題,而壟斷土地的問題又是歷史上全世界各稅動亂的主要原因之一
舊 2010-02-02, 03:1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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