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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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還要包含其他 車子 啥的財產 之前我有談到富所得稅制就是如此
台灣稅制需要大改革 不是光只有 用奢侈稅 那幫助有限
可以訂一個級拒 例如 每300萬 一個門檻也可以
手中財產加房子車子 珠寶等等 沒有300萬根本不用繳稅
300萬到 600萬再算一個標準 繳多少 等等以此類推
對財政才會有大幫助 真正幫助窮人
健保 也可以用類似方式 以看的次數交健保錢 排除慢性病
不然漲健保費 目前也只是暫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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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其實是負資產,會一直吃錢,而且是消費性的東西
課持有稅很不合理
一般都是消費稅(在消費時併入)方式課
最多是以排氣量再加消費稅
珠寶很難查,除非抄家不然很難知道有多少
難度太高,可能花的錢比課的稅還少
房子看得見,跑不掉,而且價格查得到,再加上是有限資源
有人佔用了,其他人就無法使用
所以房屋以市價課稅是好稅
一來稅收會暴增:
全台灣100兆元的土地可課稅,課1%稅收每年就有1兆的稅收,台灣年也才1.5兆的稅收
二來防止壟斷土地的問題,而壟斷土地的問題又是歷史上全世界各稅動亂的主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