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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rksnow
Golden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2,806
引用:
作者Eav
其實應該是要把手機繳回去,這隻手機還沒付完應付的款項,手機
所有權應該還是屬于廠商的,所以要嘛繳違約金,要嘛手機繳回。
一定要繳違約金不見得合理。像我綁約沒有手機,每個月通話費
扣150元,扣兩年,要是沒用滿兩年要繳2000元違約金,像這樣子
的根本跟手機無關。



你都知道是綁"約"了

總不能人死了,
有留下的資產通通繼承收下
有負債的約通通得當沒這回事........
舊 2009-11-21, 09:46 AM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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